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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23-10-19 08:59:50来源:尚训网


【资料图】

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以下为卷二第十部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91、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500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事实六)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集资诈骗罪

B.甲集资诈骗的数额为2000万元

C.根据《刑法》规定,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死刑

D.甲已死亡,导致刑罚消灭,法院对余款500万元不能进行追缴

【答案】ABC

【知识点】集资诈骗罪

【解析】

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使用诈骗方法,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谎言,捏造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资金的行为,如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共同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参加投资的人可以获取数倍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等诈骗手段为诱饵吸收公众投资,将筹集的资金据为已有。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甲在明知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的情况下,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元,构成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是2000万元。根据《刑法》第199条的规定,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故ABC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64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因此,即便甲已死亡,导致刑罚消灭,但司法机关对余款500万元也可以进行追缴。D项错误。

92、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安局进行讯问

B.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司内进行讯问

C.对于已经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

D.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当场口头传唤,但须出示工作证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答案】ABCD

【知识点】讯问犯罪嫌疑人

【解析】

A项正确,当选。《公安程序规定》第19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故A项正确。

B项、D项正确,皆当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故B、D两项正确。

C项正确,当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故C项正确。

93、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

B.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

C.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

D.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答案】ACD

【知识点】询问被害人

【解析】

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可选。《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第一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这表明,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相关规定。故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正确,当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5条第1款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故C项正确。

D项正确,当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0、124、125条的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故D项也正确。

94、关于查封、扣押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查封、扣押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财物、文件只能在勘验、搜查中实施

B.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C.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D.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答案】D

【知识点】查封扣押冻结

【解析】

A项错误,不可选。《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B项错误,不可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B项的错误在于,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不能采取“扣押”,而是“查询、冻结”,故B项错误。

C项错误,不可选。《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C项的错误在于,遗漏了“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故C项错误。

D项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依此可见D项正确。

95、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答案】BC

【知识点】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B、C项皆正确,当选。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检察院的申请启动方式,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二是法院的决定启动方式,即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故B项所述的检察院和C项所述的法院都具有强制医疗程序启动主体的法律地位,皆应当选。

A、D项皆错误,不可选。公安机关以及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不能独立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皆不可选。

96、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答案】BCD

【知识点】强制医疗的审理程序和救济方式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型。

A项正确,不可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理申请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故A项所述符合法条规定,正确。

B项错误,当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故B项不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C项错误,当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强制医疗的裁决形式是决定,而不是裁定,故C项所述错误。

D项错误,当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不服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不是申请检察院抗诉,故D项所述不符合法律规定。

97、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关于本案的被告和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由乙县法院管辖

B.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甲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被告为乙县政府,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被告为乙县政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答案】无

【知识点】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乙县政府依据《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不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故应当将乙县药监局和乙县政府作为共同被告,以乙县药监局来确定级别管辖,应由基层法院管辖。因此,ABCD均错误。

98、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

D.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答案】BD

【知识点】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解析】

A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证人。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考查行政诉讼的定案证据。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因此,D选项正确。

99、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扣留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B.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C.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D.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

【答案】ABD

【知识点】扣押和拍卖

【解析】

A选项和B选项考查扣押。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扣押的对象限于动产,是将当事人的财物(包括许可证或执照)转移到行政机关的指定场所加以保管,限制当事人转移、使用和处分,A选项和B选项正确。

C选项和D选项考查拍卖。拍卖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当事人拒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行政机关将已经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以拍卖的方式处理,所得款项用于执行金钱给付义务,题干的拍卖是为了履行罚款所确定的几钱给付义务,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100、廖某在监狱服刑,因监狱管理人员放纵被同室服刑人员殴打,致一条腿伤残。廖某经6个月治疗,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申请赔偿。下列属于赔偿范围的有:

A.医疗费

B.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C.残疾赔偿金

D.廖某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答案】ABC

【知识点】赔偿范围

【解析】

选项ABC正确、选项D错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较高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因此,ABC选项正确;因题干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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