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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如何开票 农业合作社如何领发票

2023-09-22 09:36:35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

问题:农民合作社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回答: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属于税法规定的免增值税范围内的行为,根据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允许领购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需要抵扣13%进项税,需要购买方自己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二、农产品免税及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依据:

1、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开发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领取普通发票,对外开具加盖了 农产品销售专用章 发票.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的批发和零售实行免征增值税。

拓展阅读: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农业合作社如何领发票

首先,农业合作组织应该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时需要到辖区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 税务登记表 .并携带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其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办理税务登记后就可以按照核定票种购领发票了。

另如果属于免税的情况,出具了相关资料后,代开发票时是不用交税的。只需缴纳每份发票的工本费。

农民种植合作社开发票怎样交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领取普通发票,对外开具加盖了 农产品销售专用章 发票.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整理: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涉农财政性资金,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捐赠收入,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支出,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分期折旧在税前予以扣除。

4、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5、农民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还,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临时性生产用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性减免。

以上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述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苏地税函[2009]11号)

7、自2008年1月1日起,农民个人实际出资(入股)的农民合作组织,其建造的 打工楼 出租收入,按照苏政办发[2006]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税率5%征收相关税收。(苏地税函[2009]11号)

8、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以上是整理的合作社如何开票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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