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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实施后 薪税管理师发展前景如何?

2020-04-29 16:10:42来源:尚训网综合

相信经过一年多的新个税法的实施,很多人已经发现高收入者缴个税前低后高,而且过往很多税收筹划方式已经不能适用了。在新的个税政策下,如何调整薪资架构,使得在相同的用工成本下,让员工获得更多收入;如何给员工宣导新的个税政策,让员工了解到新政对他们的收入影响,这个影响不单单是个人而是对整个家庭。这样的大背景就催生了一个新兴职业-专做薪税筹划及薪税管理的薪税师。

“薪税师”集人力资源管理师和税务师双重身份于一身,要求从业人员既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及财税基础知识,又能熟练进行企业薪酬体系的全流程设计、薪税软件使用及薪税代理实务运用,是创新型、复合型的新兴职业。

这源于新个税法个税征收方式把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分类为综合所得,并从按月代扣代缴变为累计预扣法,新扣除办法呈现个税扣除额前低后高的特有趋势。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会产生税率跳级,适用税率从低到高使得月度扣税逐渐增加。

由于新个税法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累计预扣法可以使每月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这样那些只领固定工资的员工在年内就可以及时享受到低税率,无需在年终办理汇算清缴退税了。

在累计预扣法下,如果一个纳税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预扣个税的税率都维持在3%这一较低的级别,也不会出现预扣税率跳级。但在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且不超过14.4万元的区间时,预扣税率就会从3%涨到10%。高收入群体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最多会产生6次跳级,使得之后每月预扣的个税都会有所不同。

我们来算一笔账,以月薪1万元来看,通过累计预扣法计算,在扣除社保与公积金后,不考虑6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每月缴纳个税金额均为83.31元,每月到手收入均为7693.69元。

而在月薪2万元时,1月扣税316.71元,实拿收入15240.29元,4月时扣税增至752.67元,实拿收入14804.33元,5月时扣税1055.7元,实拿收入14501.3元。当月薪为3万元时,1月扣税580.74元,实拿23777.36元,3月扣税1935.81元,实拿22422.29元,9月扣税3871.62元,实拿20486.48元。当月薪增至4万元时,1月扣税880.74元,实拿33477.36元,5月扣税3214.86元,实拿31143.24元,12月扣税7339.52元,实拿27018.58元。

不少上班族可能已经体会到新个税法减税降费的好处,但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新个税法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方式以及新个税法更精细的法规条文,对HR和财务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社会保险等非税收入由各级税务机关征收,原有人力资源与财务的相关工作逐渐发生转变。这样的大背景下,就衍生了一个薪与税结合的新兴职业-薪税师。

未来对专业的薪税师从业者的需求量会非常大,就全国2000多万的高收入人群,以及越来越多的跨界从业者来说,一个优秀的薪税筹划师、薪税管理师、家庭理财师都将是他们所迫切需要的。薪税师行业可谓“钱”景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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